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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受伤责任该谁承担

pt******84| 安徽-阜阳| 劳动人事| 2020-09-13 08: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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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您好,我承包了一个村集资建设庙宇的屋顶盖瓦片的工作,又把其中搬瓦片的工作包给另一个人。他找的人在现场工作摔伤了(多次提醒该名伤者,他仍不听)。现在伤者家属只想起诉我一人,不想起诉投资建庙方,也不想起诉那个分包的人,那我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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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刚律师

黄刚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174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你描述的情况,首先,接受分包的人与受害人形成雇佣关系,且系个人之劳务关系,应根据各自过错来承担。其次,你承包了屋顶工程,又将其中部分工作分包给他人,那么在你明知对方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的话,你需要与接受分包的一方对提供劳务的一方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于:2020-09-13 08: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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