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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能否对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及其违约金?

pt******7f| 安徽-合肥| 劳动人事| 2020-05-13 13: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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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用人单位能否对享有户口、住房、专车等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约定服务期与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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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国胜律师

程国胜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181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是否能约定服务期与其是否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有联系,如果用人单位符合该条,就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回复于:2020-05-13 13: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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