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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2020年1月31号至2月2号期间不上班也要发薪

pt******05| 云南-玉溪| 劳动人事| 2020-05-19 10: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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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疫情期间1月31号至2月2号,为什么不上班也要发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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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磊律师

李晓磊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137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 号)第三条“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的规定,1月31日至2月2日的延长假期的性质应当认定为休息日而不是法定节假日,如果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工资,如果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则应当认定为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优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200%的加班工资。当然,法律也不禁止用人单位根据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规章制度的规定在休息日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的情况下支付工资。

回复于:2020-05-19 11: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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