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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店铺触电身亡

la**iu| 安徽-铜陵| 劳动人事| 2020-05-24 14: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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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赏金

问题描述

您好,亲人A自营一家家电维修店铺,在朋友B的介绍下,两人一起去一家店铺整修线路,这个活是B接下来的,A并没有直接与店铺老板接触过,且是第一天上班,在下午快下班的时候触电死亡。A没有电工证,也未与B或老板有任何书面合同。A今年29岁,妻子29岁,家中两位老人均54岁,一个孩子6岁,A属于个体自营,没有固定收入,但是有2年以上的成都市区居住证。想请问这种情况下,B和老板谁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以及大概能拿到多少赔偿。

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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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共2条回复)
孙璐律师

孙璐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944

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

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可起诉处理。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状 具体详联本律 点击头像

回复于:2020-05-24 15: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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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磊律师

李晓磊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137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可以找店铺老板承担责任。但因死者没有电工证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好在诉讼维权。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回复于:2020-05-24 14: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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