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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为我补缴社保该怎么办

pt******0d| 天津-天津| 劳动人事| 2020-06-15 1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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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我还在公司在职,已工作十年,买了后两年社保前八年没买,现要求公司补缴,公司说当地社保局没这个政策,而我问过市社保局说可以补,要公司来办理就可以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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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国胜律师

程国胜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181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因此,公司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的,您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向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责令公司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依法采取行政扣划等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如果县社保局未依法履行上述法定职责的,您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以及《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市社保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复议决定或者判决县社保局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回复于:2020-06-15 15: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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