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来源:平夳好律师 | 2022-06-27 | 432人看过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那么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什么内容呢?平夳好律师小编整理了下面内容,请您阅读!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1、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2、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3、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建设使用权登记
1、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
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3、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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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404次 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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