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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代耕”是指一些不愿种地或者没能力种地的农民或者村集体将土地委托给大户或专业合作社,由其代耕、代种,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等权利仍属于土地原来的主人,享有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村集体有权要求代耕农场返还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双方可以就取回土地的相关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任意一方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020-05-15 08:27:10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合同以签字盖章为生效条件,如果没有签字盖章的话无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对方没有签字盖章,那么合同还没有生效,你方可以主张退还所有费用。但是,一般情况下,对方不会退给你合同,在盖章确定后,你方想要违约,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开发商在你方违约的情况下不退你方定金。
2020-05-15 08:26:58
你好,快递被别人拿走了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进行赔偿,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件、包裹、印刷品以及其他寄递物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件、包裹、印刷品以及其他寄递物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快递公司应该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你方除了投诉快递外,可以报警处理。另外,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要求对方赔偿你方损失。
2020-05-15 08:19:45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本案属于民间借贷纠纷,不在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范围内,公安机关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介入此类民间经济纠纷。如果与对方就偿还借款无法协商一致的,您可以在收集好微信编辑的欠条、微信转账记录以及聊天记录等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以及已经按约定将所借款项实际交付对方的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对方按约定偿还借款。法院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对方未在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偿还借款义务的,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020-05-15 08:14:20
1、老房子会不会拆迁要看当地政策。您可以咨询下当地村委会。2、如果您的房子是合法修建的,拆迁是要赔偿的。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2020-05-15 08:04:46
不可以将其儿子追加被执行人,因为其不是案件当事人。如果将对方列入失信人名单,对其子女也有影响。被执行人故意转移财产,属于妨碍诉讼秩序的行为。如果有线索,可以向法院提供,由法院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并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020-05-14 20:31:04
有欠条可以直接起诉。根据您的描述,既然现在对方已经不理睬您,那么建议您通过诉讼途径维权。起诉需要一、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欠条等。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2020-05-14 15:16:33
你好,该种情况首先要报警处理。另外,由于消防不过关且二房东存在欺诈的行为,二房东和你们签订的租赁合同应该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你方除了可以报警处理外,还可以准备证据材料起诉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2020-05-14 15:05:39
你好,你的案件只是终结本次执行,若遇到恢复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可以如下操作。1.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2.紧急情况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不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可能导致财产被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的,执行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或依职权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3.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如果你方觉得执行法官不作为,你方可以向纪委、监察委投诉举报,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更换执行法官。
2020-05-14 14:33:16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车位、车库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您的描述,需要看您购买的车库是否有产权,如果无产权证,车库是无权出售转让,您只有使用的权利。如果买楼的人需要拆除需要看是否符合规划,对于车库所占用的土地是否具有土地使用费。如无土地使用权则无权拆除。
2020-05-14 14: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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